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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种油品消费税征收明确化

   发布时间:2023/7/3 9:25:00


2023年6月30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第11号公告,对混合芳烃在内的多种原料征收消费税的政策进行统一。

公告内容为: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,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干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(2008)167号),现将符合《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》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:一、对烷基化油(异辛烷)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。二、对石油醚、粗白油、轻质白油、部分工业白油(5号、7号、10号、15号、22号、32号、46号)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。三、对混合芳烃、重芳烃、混合碳八、稳定轻烃、轻油、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。四、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。五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公告所列油品,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,不再进行税收调整。

在公告发布之前,市场消息已甚嚣尘上,烷基化方面有局部地区炼厂收到征收消息,西北稳定轻烃消费税也已经逐步执行,西北相关厂家多已调整为石脑油品名对外出货,有部分厂家转变为直供,稳定轻烃市场对此有一定准备。

但对于其他产品,影响不尽相同。

从C4-烷基化产业链的角度来看,随着烷基化消费税政策落地,C4需求预期萎缩,价格将再次出现一个下跌的过程,且伴随着部分炼厂开工负荷的下降。烷基化方面,对于独立烷基化厂家影响较为明显,其运营成本及出货价格都将面临上升,成本转嫁下游的同时出货将受到明显影响,但对于炼厂配套烷基化装置影响有限。

从混合芳烃市场来看,目前主营采购主要对象为地方炼厂,且地方炼厂本身生产汽油,因此对于混合芳烃需求有一定支撑,前期外放资源预期将带消费税流入市场,下游采购成本将明显上升,在买卖双方找到价格平衡点之前,这部分外采资源消耗量将出现阶段性下滑,并伴随库存的上升和价格波动下滑,但由于有一定炼厂需求基础,因此价格跌幅有限。

最后从汽油的角度来看,社会调油方面不合规资源将逐步萎缩,对于成品油行业的规范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,炼厂出货量预期呈现上涨,价格方面维持坚挺。社会调油合规资源仍将维持正常出货,但 整体社会调油份额进一步下降。

另外,此次公告对于原料MTBE并未涉及,C5组分消费税正常执行,因此直接影响并不明显,这部分资源主要调节辛烷值、烯烃含量、蒸汽压等等,但从馏程上看难以完全取代混合芳烃,周一市场预期陷入明显观望。

成品油市场方面,随着相关调油原料征税启动,调油市场将迎来成本面的挑战,短期市内低价调和资源将陆续减少,将为地方炼厂以及主营单位的资源腾挪出一部分市场份额,而当前刚需支撑下的汽油市场行情将更为坚挺,不排除会带来一波上涨行情。

另外,随着相关产品消费税的征收要求逐步明确,油品税费漏洞将逐步填补,也有助于推动市场的公平化和规范化发展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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